5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宁波金融监管局披露关于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批复,同意解散宁波江北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该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网点、员工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由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宁波金融监管局表示,接此批复文件后,该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宁波金融监管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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